教学〔202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严格规范管理,推动考试招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高考安全平稳和公平公正 1.加强考试安全管理。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含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下同)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卫生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各高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统筹谋划,切实履职尽责,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各地要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全流程管理,确保试题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