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期末考试,确保教学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公平性,12月18日,公共艺术教研室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本次活动重点围绕学院最新发布的考试材料规范要求,特别是针对无试卷考核科目的评分记录与细则制定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讨,旨在统一标准、明晰流程,全面提升考核评价质量。

学习会上,教研室副主任李静首先传达了学院对于期末材料整理的最新精神,并带领大家共同研读了《对于考试材料的各项说明》文件。文件明确要求,对于声乐、舞蹈、器乐、口语、音乐教学法等无法以传统笔试形式进行的课程,必须采用《无试卷科目评分过程分数记录表》进行成绩评定。此举旨在使评分过程可视化、可追溯,杜绝评分笼统、依据模糊的现象,确保每一分都有据可依,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效。
与会教师结合下发的《无试卷科目评分过程分数记录表(模板)》,进行了学习。该表要求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考核方案,预先科学设定多个具体、可观测的“得分点”,如技巧掌握、表现力、艺术完整性、理论运用等,在考核过程中针对每个学生的每个得分点进行独立评判并记录原始分,最后合成总分。会议强调,制定清晰、细化的评分细则是此项工作的核心前提,细则必须与课程目标紧密挂钩,具有强操作性。
随后,教研室结合以往经验,对可能出现的疑惑进行了集体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推行过程分数记录表不仅是管理要求,更是深化教学评价改革、推动“以评促学”的重要实践。它促使教师更细致地观察和评估学生的综合艺术素养与实践能力,也使成绩构成更加透明。
通过学习,全体教师对无试卷课程考核的规范化流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统一了思想与标准。公共艺术教研室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要求各位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规范,高质量完成本学期相关课程的考核设计与成绩评定工作,确保期末考试材料完整规范。
(文/王佩 图/李旗 审核/李静、毛艳青、赵传江)
